1月9日,據江蘇省照明電器協會官微信息,江蘇省照明電器協會團體標準《幼兒園室內環境照明技術規范》于2022年12月30日正式發布,自2023年1月15日實施。
該標準規定了幼兒園室內環境照明基本要求、光環境技術要求(維持平均照度、照度均勻度、統一眩光值、顯色指數、作業面鄰近周圍照度、色溫、功率密度、波動深度、光生物安全、藍光等),以及控制系統要求。
該規范給出了幼兒園室內環境照明基本技術要求。確保幼兒園各類室內環境實施健康照明,避免不良光環境的傷害,規范幼兒園的照明設計。
范圍 本文件幼兒園室內環境是指托兒所、幼兒園的活動室、多功能室、學習室、寢室、盥洗室、晨檢室、保健觀察室等,幼兒保育教育等類似場所可參照本文件。 本文件規定了幼兒園室內環境照明基本要求、光環境技術要求(維持平均照度、照度均勻度、統一眩光值、顯色指數、作業面鄰近周圍照度、色溫、功率密度、波動深度、光生物安全、藍光等),以及控制系統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江蘇省新建、改建、擴建的幼兒園和托兒所室內照明項目。
主要技術內容
(光)照度 illuminance
表面上一點處的光照度是入射在包含該點的面元上的光通量除以該面元面積所得之商,即:
()
式中:
——由指定點的光束元在包含指定方向的立體角內傳播的光通量,單位為流明(lm);
——包括給定點的光束截面積,單位為平方米(㎡)。
初始平均照度 initial average illuminance
照明燈具新裝時在規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
維持平均照度 maintained average illuminance
照明燈具必須進行維護時,在規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值。由初始平均照度乘以維護系數值求出。
維護系數 maintenance factor
照明燈具使用一定周期后,在規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與該裝置在相同條件下新裝時所得到的平均照度之比。
照度均勻度 uniformity illuminance ratio of illuminance
規定表面上的最小照度和平均照度之比。
參考平面 reference surface
測量和規定照度的平面。
統一眩光值?。║GR) unified glare rating
度量處于室內視覺環境中的照明裝置發出的光對人眼引起不舒適感主觀反映的心理參量,其值可按 CIE統一眩光值公式計算,即:
()
式中:
——背景亮度,cd/㎡;
——每個燈具在觀察者方向的亮度,cd/㎡;
——每個燈具發光部分對觀察者眼睛所形成的立體角,sr;
——每個獨立燈具的位置參數。
波動深度 fluctuation depth
光輸出一個周期的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差與光輸出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和的比,以百分比表示,見式(3):
()
式中:
——波動深度;
——在一個波動周期內光輸出的最大值;
——在一個波動周期內光輸出的最小值。
顯色指數 color rendering index
光源顯色性的度量。以被測光源下物體顏色和參考標準光源下物體顏色的相符合程度來表示。該量的符號為R。
色溫 color temperature
當光源的色品與某一溫度下黑體的色品相同時,該黑體的絕對溫度為此光源的色溫度。亦稱“色度”。該量的符號為Tc ,單位為K。
照明功率密度 lighting?power?density
單位面積上照明實際消耗的功率(包括光源、鎮流器或驅動電源等),單位為瓦特每平方米(W/㎡)。
4 基本要求
照明燈具要求
a)照明燈具應通過國家CCC產品認證;
b)照明燈具使用壽命應不低于30000?h,試驗按照GB/T?33721中14的規定進行;
c)照明燈具的功率因數應不小于0.95,總諧波失真應不大于15%;
d)照明燈具的驅動電源具有較強的可維護性,可安全、易快速更換的特點;
e)照明燈具應具有防眩光功能,不宜采用裸燈;
f)對人員可觸及的燈具,表面溫度應不大于70?℃;當表面溫度高于70?℃時應采取隔離保護措施。
控制要求
4.2.1 分組控制
a)教室照明控制應按照教室照明設置情況、天然采光情況和教室工作模式(如投影模式、書寫板模式和顯示終端模式等),采取分區、分組控制措施;具有視覺顯示終端功能的書寫板照明燈具應采取單燈控制;
b)多功能室、學習室照明控制應按照看書、繪畫、手工等與觀看視頻兩種模式進行照明分組控制;
c)寢室照明控制應分組控制。當寢室與活動室、或者學習室組合的環境,照明應分區控制;
d)樓梯、走廊、盥洗室、衛生間、走廊宜采取有人或無人兩種模式進行照明分組控制。無人模式宜用含人體感應控制的燈具,節約能耗。
4.2.2 智能控制
對于有條件的幼兒園,宜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統,實時監測教室光環境各項數據,并根據天然采光和應用場景變化進行自動調光和開關燈具,實現照明光環境的動態調節和智能控制。
a)智能照明控制可采用無頻閃調光技術,通過無線/有線方式的觸摸面板或遙控對每盞燈具進行調光,或對每一組燈具進行調光及控制;
b)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統,控制設備宜具備遠距離控制燈具的開關及調光功能,每路輸出具備短路自保護功能,并支持群控、組控、間控、點控等方式進行照明開關燈及調光控制;
c)智能照明控制模塊宜提供多種通訊方式與其他終端控制設備連接,有線或無線方式均可,從而實現集中智能化云控和節能管理,并具備設備故障主動告警,定位故障設備的功能;
d)智能照明控制系統要有手動控制、遠程控制、自動定時控制等模式供選擇。
電氣安全要求
a)照明配電回路及燈具的供電安全要求,應滿足國家、行業、地方現行電氣規范對照明電氣回路安全要求;
b)當正常照明燈具安裝高度在2.5?m及以下,且燈具采用交流低壓供電時,應設置剩余電流動作保護電器作為附加防護;
c)插座回路與照明回路應分開設置,插座回路應設置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其額定動作電流不應大于30?mA。
5 照明光環境要求
一般要求
a)幼兒園室內采光應符合GB?50034的有關規定;
b)多功能室、學習室等場所燈具距課桌垂直距離不低于1700?mm;
c)幼兒園如果有單獨寢室宜采用間接型燈具;如果只有睡眠區,控制回路宜進行分組控制,并采用有調光、調色的功能燈具。盥洗室和衛生間宜采用筒燈或吸頂燈;
d)幼兒園室內照明關鍵照明標準值,應滿足表1中要求;
e)幼兒園幼兒園室內照明燈具維護系數取0.8;
f)燈具初次安裝或更換后,每學期應至少清潔燈具表面一次;
g)應定期測量場所內照明照度衰減情況,確保在使用過程中各參考面維持平均照度不低于表1和表2的規定。測量周期每年至少1次。當光源或燈具因光衰不能滿足表1和表2要求時,應及時更換光源或燈具。
表1 幼兒園室內照明標準值
房間或場所 參考平面 維持平均照度(lx) 統一眩光值UGR 顯色指數 均勻度
學習室、晨檢室、保健觀察室 地面 ≥300 ≤16 Ra≥90
R9≥50 ≥0.7
美術室(教室) 0.5?m水平面 ≥500 ≤16 Ra≥90
R9≥50 ≥0.7
多功能活動室 地面 ≥300 ≤16 Ra≥90
R9≥50 ≥0.7
活動室 地面 ≥300 ≤16 Ra≥90
R9≥50 ≥0.7
睡眠區 地面 ≥150 ≤16 Ra≥90
R9≥50 ≥0.7
寢室、盥洗室(包括衛生間) 地面 ≥150 ≤16 Ra≥90
R9≥50 ≥0.7
注:睡眠區指幼兒園在活動室劃出一個區域供嬰幼兒睡眠的地方,寢室指幼兒園專供嬰幼兒睡覺的房間。
書寫板照明
a)應符合GB/T?36876中6.4的要求,燈具應距書寫板平行間距700?mm~1000?mm、距書寫板上緣垂直距離的100?mm~200?mm。應通過調整燈具控照角度避免燈具對教師產生直接眩光;
b)應符合GB?50034中5.3.7的要求,書寫板面的照度標準值為500l?x;
c)燈具安裝后不應對教師和幼兒產生眩光。
與視頻顯示設備關系
a)視頻顯示設備是指固定在學習室、多功能活動室前方或書寫板一側的投影機、電視機、電子白板,或者擺放在前方的移動式多功能顯示大屏;
b)室內環境照明在未開啟視頻顯示設備時應符合表1的規定;
c)開啟視頻顯示設備時,燈具在設備垂直面上產生的照度應不高于50l?x。應選擇合適的燈具,安裝在合適的位置,避免燈光在視頻顯示設備上反射引起不舒適眩光。
色溫
室內環境照明色溫宜在3300?K~4300?K之間。色溫可調的教室照明光環境,?調節范圍應含有該范圍內部分或全部色溫。
照明功率密度
室內環境照明功率密度應不高于8?W/㎡。
波動深度
室內環境照明燈具正常工作時,光輸出波形的波動深度應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波動深度限值要求
光輸出波形頻率?? 波動深度限值
≤10?Hz 0.1%
10?Hz<?≤90?Hz ?0.01%
90?Hz<?≤3125?Hz ?0.032%
>3125?Hz 無限制
藍光
室內環境照明光環境應按照GB/T?36005的規定進行評估,視網膜藍光危害應符合GB/T?36005的規定,等級應為RG0。幼兒學習或活動的場所應選用無危險類(RG0)燈具。
來源:江蘇省照明電器協會